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 分支机构及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 年审条例
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
分支机构及课题组
年审条例
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对下设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及分支机构的管理,规范其运作,保证其健康、有序发展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章程,特制定本年审条例。
一、年审目的
通过年度审核评估,全面了解各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及分支机构的工作情况,促进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,确保其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要求以及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,保障中心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二、年审对象
1. 中心下设的所有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;
2. 中心的分支机构。
三、年审时间
自2025年6月1日起,每年定期开展年审工作,具体时间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 ,各被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,积极配合审核工作。qp
四、年审内容
1. 工作开展情况: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课题的进展、成果产出;组织的学术活动、培训、交流等业务活动的数量和质量;工作计划的完成程度等。例如,课题组应详细汇报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、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。
2. 组织管理: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,如会议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人员管理制度等;机构设置、人员配备及变动情况;负责人履职情况。比如,分支机构需说明其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,人员招聘和考核机制是否完善。
3. 财务状况: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,账目是否清晰;经费来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,有无违规收费、滥用经费等情况;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财务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。各单位应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,包括收入明细、支出明细等。
4. 遵纪守法情况: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,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;是否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中心的管理和指导。如有无未经授权以中心名义开展活动,或开展活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。
5. 涉外业务情况:涉及国际合作、交流等涉外业务的,审查其业务开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,是否存在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风险;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审批。对于有涉外业务的课题组或分支机构,需提供详细的合作协议、交流活动记录等材料。
五、年审程序
1. 自查阶段:各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及分支机构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年审内容,进行全面自查,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和自查报告,并填写相关年审表格。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、取得的成绩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;自查报告要对自身在遵纪守法、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。
2. 材料提交阶段:在规定时间内,将年度工作报告、自查报告、相关年审表格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(如财务审计报告、活动照片、文件资料等),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中心。材料应确保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3. 审核阶段:中心成立专门的年审工作小组,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。审核方式包括书面审查、实地考察、个别访谈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。对于材料中存在疑问或不明确的地方,年审工作小组可要求被审单位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。
4. 评估与结论阶段:年审工作小组根据审核情况,对各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及分支机构进行综合评估,提出初步的年审结论。年审结论分为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次。初步结论经中心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,确定最终的年审结论。
5. 结果公示与反馈阶段:中心将年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同时,将年审结果反馈给各被审单位。对于年审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的单位,中心将下达整改通知书,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。
六、年审结果处理
1. 合格单位:继续正常开展工作,中心内部通报表扬。在项目申报、资源分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先考虑 。
2. 基本合格单位:需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,并向中心提交整改报告。整改期满后,中心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。复查合格的,视为合格单位;仍不合格的,按照不合格单位处理。在整改期间,限制其部分业务活动,如暂停新项目申报等。
3. 不合格单位:
(1)限期整改: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,要求其在3 - 6个月内完成整改。整改期间,停止其一切新增业务活动,已开展的业务活动需在中心监督下进行。
(2)摘牌吊销授权:若整改期满仍未达到合格标准,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、涉外业务危及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的,中心将依法依规采取摘牌、吊销中心授权等处理措施,并向社会公告 。被摘牌或吊销授权的单位,不得再以中心下设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,同时中心将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 各课题组(研究院和专业委员会)及分支机构应高度重视年审工作,认真对待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。对在年审中提供虚假材料、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,一经查实,直接判定为年审不合格,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2. 本条例由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3.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
2025.5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