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书画研究院的决定
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关于成立书画研究院的决定
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:
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书画艺术教育研究与创新发展,提升我国书画领域学术水平与实践影响力,经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成立“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书画研究院”(以下简称“书画研究院”),并任命相关负责人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书画研究院定位与职责
书画研究院作为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下属专业学术机构,主要承担三大核心任务:一是开展书画艺术史论研究,聚焦传统书画技法传承与当代创新融合;二是组织书画教育实践活动,搭建专业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;三是推动书画文化传播,举办学术研讨、作品展览等公益活动,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。
二、负责人任命
任命孟刚同志为书画研究院首任院长,主持研究院全面工作,任期五年(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计算,首年为试用期,经中心领导会议审核通过任职)。
孟刚同志简历如下:
孟刚,山东淄博人,现居北京,毕业于天津美术学院国画硕士研究生班,师从何家英、霍春阳等国内知名书画教授,专业功底深厚;现任一级美术师,兼任中央美术学院宗教绘画专业研究员、北京荣宝斋国画导师,在书画创作与教育领域经验丰富;同时担任李可染画院青年画院画家、黄河文化书画院院长,具备丰富的行业资源与组织管理能力,能够有效统筹研究院各项工作开展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、各分支机构需积极配合书画研究院筹备与运营工作,协助整合资源、拓展合作渠道。书画研究院应在孟刚院长带领下,于本决定印发后3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并正式开展业务,定期向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汇报工作进展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,为我国文化教育事业与书画艺术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。
中国文化教育研究中心
2025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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